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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检测

深圳市贝斯通标准技术有限公司可以帮助企业办理化妆品的各项检测,以下是大陆地区对化妆品的检测法规要求,2015年12月23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于国家食药局官网发布,并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点击查看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发布,点击下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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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对限制物质的要求明显严于《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对产品中铅、砷的残留限量分别从原来的40 mg/kg、10 mg/kg,调整为10 mg/kg、2 mg/kg,与欧盟相关规定保持一致(汞≤ 1 mg/kg,铅≤ 10 mg/kg,砷≤ 2 mg/kg),且严于美国相关规定(汞≤ 1 mg/kg,铅≤ 20 mg/kg,砷≤ 3 mg/kg);增加镉指标,要求其含量不得大于5 mg/kg;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范性技术文件的要求,明确增加了2种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分别为二噁烷不超过30mg/kg,石棉为不得检出。2016年6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管理监督总局发布了2016年第108号公告,就实施《规范》有关事宜进行了公告,→点击查看关于实施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
 
化妆品检测项目背景
    《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版中将化妆品定义为:以涂擦、喷洒或者其它类似的方法, 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 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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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分类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要划分依据,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液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和其他单元。《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分别是: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包括美白)和防晒9类化妆品。
 
化妆品检测标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
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版
GB/T 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
QB/T2872-2007面膜
QB/T 1857-2013润肤膏霜
GB/T29665-2013护肤乳液
QB/T 2660一2004化妆水
QB/T2874-2007护肤啫喱
QB/T 1975-2013护发素漂洗型
QB/T1859-2013 爽身粉、痱子粉
QB/T 1645-2004 洗面奶
QB/T 2654-2013 洗手液
GB/T 29990 2013 润肤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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